February 14-15, 2015
龔敏光牧師

在本週的講道經文裏,我們看到先知瑪拉基時代百姓對神的頂撞。他們說: 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麼益處呢?

以色列人期望當他們遵守了神的吩咐,在神面前獻祭齋戒,就應得到神的賜福、益處。當他們發覺所期望的沒有得到,反而看到狂傲的人更興旺,好像蒙神賜福。他們就對神就大感失望,以致向神埋怨。覺得自己所作的不值得、所花的時間是浪費,心底裏向神控訴,事奉神是徒然的。

若我們把情況代入今日基督徒的處境,我們確實看到這樣的經驗,當我們遵守神的命令時,往往會吃眼前虧,蝕底,甚至被人排擠。不信主的人可以走捷徑,以不正當的方法營商,或在公司裡不擇手段的向上爬。有時,我們心裏感到不公平,甚至羡慕,心想若我不是基督徒就好了。

神揭示了以色列人事奉神的動機,就是要求神有合理的回報、利益。其實,我們中國人的價值觀也相約,我們為事情做決定豈不是以利益回報行先嗎?試用以下問題反思:

為孩子揀學校,我們以甚麼因素行先?

  • 要進大學選科,所學的東西將來能謀生嗎?
  • 選擇職業時,會考慮薪水,晉升機會?
  • 在日常日活的消費,那裏有平貨,人就蜂擁而至
  • 做義工背後的動機,是否以自我增值,還是回饋社會有優先考慮?

以上的價值觀是相當實際,我並不反對。但當我們潛移默化,把這些價值觀帶進教會,帶進信仰群體時,帶進神的家時,這就不是神所喜悅的事奉。我所指的事奉,不限於在教會裏有崗位的事奉,也包括在職場,家庭各方面以基督為中心的生命見證,也就是使命的人生。

當這些價值觀成為我們主要考慮因素時,事奉神就變成利己的途徑,我們就墮入以色列人所墮入的陷阱。我們的信仰生活自然地就以利益的角度成為優先考慮,自然就會聽到以下問題:

  • 返教會有甚麼益處?
  • 去團契能滿足我的需要嗎?
  • 事奉有甚麼好處?

弟兄姊妹,事奉神乃是我們對神救贖大愛的回應,切勿被消費者主義蒙閉。

林後5:14-15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