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06-07, 2019
陳榮基傳道

3要自私自利,也要面子,只要驕傲自大,看自己比任何人都強,都重要;(註:在家中事無大小,必須優先照顧自己的需要,其他人的需要,有時間有心情,照顧一下也無妨。就算自己犯了錯,為着面子,絕對不能認錯。家人之間有不同的看法,可以不理,因為你自己的看法永遠是對的,你自己的做法永遠比他們的做法好。)

4 各人要單顧自己的事,不要顧別人的事。(註:只有關乎自己的才是重要的事,別人的事既不重要,也與自己無關。例子[1]:下班回家,要輕鬆一下。上網打機,瀏覽資訊,不亦樂乎。太太心煩需要傾訴可以等,太太需要自己幫助照顧幼小子女也可以等。例子[2]:爸爸媽媽照顧子女、打理家務乃是他們的天職。雖然他們下班回來也有些疲倦,但他們還是可以應付的。所以,自己仍然可以先打機,後做功課,所有家務就由得他們做吧! )

5 你們不應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註:基督耶穌的心是謙卑順服的心,「他本來有神的形象,卻不堅持自己與神平等的地位,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然有人的樣子,就自甘卑微,順服至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這種委身、捨身的生命實在要求太高,付出的代價也實在太大。在教會聽了就好了,不必認真做。「基督是我家之主」不是已經寫在一個精美的牌子上,高高掛在客廳的中央嗎?)

6 你們當然不是神,但必須堅持與神有平等的地位,(註: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長幼有序,尊卑分明。作為父母,人生經驗比子女豐富,人生觀也比子女成熟。遇上子女與自己的想法不同或對某些事情的看法不同,父母當然要循循善誘,曉以大義。但若然最終子女還是冥頑不靈,那就必須讓他明白,在家裏,父母永遠是對的!)

7 你們雖然是奴僕,但不須要謙卑自己;(註:只有在神面前你們才是僕人,在家人面前你們不是僕人。你們有你們的尊嚴。所以,如果家人尊重你們,你們還可以相敬如賓,謙讓兼容。若然不是,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8 你們若不甘卑微,就不要順服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註:你們若不是甘心卑微,就不需要勉強自己。乾脆順服自己的心意,作你們的一家之主好了!)

聰明的弟兄姊妹,你們當然明白以上的教導,完全與聖經違背就讓這些教導,成為我們的反面教材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