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6-27, 2018
李耀全牧師

我們的社會往往將絕對道德性的立場化為相對非道德性的立場,把自由與人權絕對化並高於一切,例如將男女不同的性別及身份認同與男女之間婚姻的關係,由傳統價值觀轉為自由主義的立場。但相反信仰群體往往將相對非道德性的個別觀點提升到被視為絕對近乎道德性的立場,而因此各持己見,構成嚴重不必要的分歧和衝突,這正正是律法主義的結果。

昔日使徒保羅教導羅馬教會的信徒,「信心軟弱」的和「信心剛强」的如何相處、彼此接納 (14:1-15:13)。他要求他們不可彼此論斷輕視(14:3, 4,10,13),或吃或戒,都是為主 (14:6-8),各人都要向主交賬 (14:12),不可因相對非道德性的問題分裂教會,更不要因吃喝絆倒人 (14:13, 21)。在此「信心軟弱」不是指信仰上的軟弱(例如受試探時信心不足而失足跌倒),乃是指軟弱於在信仰生活的自由上缺乏信心作某些(非道德性)的事情(例如昔日猶太教背景的信徒堅持忠於他們對摩西律法之理解)。聖經學者指出「信心軟弱」的人往往對甚麼事情信徒可行不可行有一個過份敏感的良心。有敏感的良心本是好事,但有時它會不必要地限制了信徒(在主裡)的自由。保羅鼓勵信心堅强的信徒要多欣賞他的自由,去接納那信心軟弱的弟兄為平等。

面對非道德性的問題上信徒有分歧時,以下七個原則可作參考:

  1. 將焦點於在使我們團結的事上,不是放在使我們有分爭的事。
  2. 慢慢地評論別人,快快地撿討自己。
  3. 分辨重要 (major) 及次要 (minor) 的事情。
  4. 在次要(非絕對、非道德性)的事情有不同意見是健康的。
  5. 踐行不同(次要)的立場時,要帶著謙卑的心。
  6. 拒絕批評(在非道德性的問題)持不同的意見的人。
  7. 讓人(在他的信心的大小下)自己作出自由的決定。

在多元化的教會處境,有意見不同不足為奇,重要的是在非道德性的事上,勿隨己意論斷別人。保羅如此總結:「因此,你們應當彼此接納,就像基督接納了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神。」(羅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