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30-31, 2021
李耀全牧師

親愛的列宣家弟兄姊妹:

當您聽到或看到在您周圍和世界各地的所有不公義/不公平現象時,您是否會感到沮喪和洩氣,甚至禁不住氣憤?我肯定會這樣,尤其是因為我每天都在密切地關注遠近的新聞、體系性及社會種族主義、仇視亞裔的現象、制度上的不公義、政治虛偽、窮困者的艱難處境、弱勢群體和受欺壓者的困境,甚至以上帝名義為幌子的“基督教”虛偽。我們都渴望得見自由、和平和公義。

本文是 “按祂時候:傳道書 3章反思系列”之第四篇,也是最後的一篇文章。我們於前曾探討過“定時與適時”,“人生的確定性及我們的回應”,與“人生的終極目的”。現在讓我們來探討“公義有時”作為總結。(因編幅過長分兩期刊登)

1. 從神的主權說起(14-15 節)

不論如何,我們的討論必須從“神的主權”作開始。這令我想起,當我們論到“按祂時候”時,我們一般的意思是,雖然事情暫時不是我們想要或期待的那樣,但在確信神主權的基督徒來看,我們相信“按著祂的時候”,事情最終會成為美好的,因為“祂使一切事情在祂最適當的時候成為美好”,意即,最終對我們而言是“美好的”。

正如我們一直所探討思考的,我們知道“神在祂的時間裡使萬事成為美好”,這是千真萬確的,因為我們的神是愛的神。保羅也教導我們,“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然而,我們經常斷章取義,因為這節經文的下句是: 萬事都一同效力,是為著“愛神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蒙召的人的益處”。換句話說,這應許是對蒙召在神偉大旨意之下的人而言的,意思是“所得益處”也必須符合神的“美善”和神整全至高的旨意。

在傳道書的經文中,所羅門如此記載:“現在有的,先前就有;將來有的,早已有了;因為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出現 (3:15) ,意即,世上無新事。他還指出,神在人生的循環中擁有至高無上的主權。在此之前,生命的連續性和終極性都是為了確保人能敬畏神 –“神這樣作,為要使人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3:14)。我們是神按照祂的形象所創造的,所以作為受造物,我們可以與祂聯繫、敬畏祂。

舊約聖經學者弗朗茨·德利奇 (Franz Delitzsch)智慧地指出:“神的掌權…不會改變;祂的創造大能以及他對世界的道德秩序皆以相同的規律產生相同的現象…祂永遠掌權,並…繼續地轉流不息。”神希望人能對祂那永恆不變、高深莫測的計劃的回應就是要人敬畏祂、崇敬祂和謙卑的順服祂:因此,人應當敬畏祂。

 2. 面對不公義的現實(16

所羅門對人生的不公義和欺壓的現實觀察所得的推理和評述實在是發人深省。他說:“我在日光之下又看見:審判的地方有奸惡,維護公義的地方也有奸惡。”(3:16)

基督徒在順服神主權時所面對最困難的事,就是同時要接受邪惡、不公義和受欺壓的現實。我們都在問一個相同問題,“如果至高無上的神是善良全能的,那麼神自己創造並主宰的世界上怎麼還有這麼多的不公義和欺壓存在?” 在我們的基督教信仰中,我們無法同時融合痛苦與苦難的問題。以致,很多時候我們都設法努力去糾正錯誤,為那些遭受不公義的人伸張正義,並儘我們所能去解放那些被壓迫的人。的確,這些是所有基督徒都應該努力去做的正直高尚而重要的事,事實上我們應該做的比我們正在做的還要更多。難道這不正是先知彌迦提醒我們要做的:“世人哪!耶和華已經指示你甚麼是善,他向你所要的又是甚麼;無非是要你行公義…?”(6:8a)我們確實有一位公義的神,祂恨惡不公義和欺壓人的罪。但同樣,這節經文的其餘部分很重要,不應被遺忘:“……謙虛謹慎與你的神同行?”(6:8b) 新英文聖經(NET)譯作:“在神面前活出謙卑順服的生活。” 在神要求我們行公義、好憐憫的同時,實際上祂也要求我們活出謙卑順服的生活。從上下文去看,意即,當面對著不公義時,我們必須盡力而為,作可以做的,其餘的交給神,順服祂的主權。

如上述所言,我每天都在面對著加拿大和世上各處所看到所有社會及政治上的不公義和壓迫而感到不安。我們的自然反應往往就是憤怒和沮喪,因為我們對這個世界的權勢和政權感到那般無助無奈。我們都想居住在更好的地方,這就是我們或我們的父母選擇居住在加拿大之因,也是人類歷史上至今不斷遷徙的原因。可惜最後,令人悲嘆的現實是,“烏托邦”理想國根本不存在於世上,不論何往,我們所到之處,依然存在著不公義和欺壓。

面對一個充斥著不公義和欺壓的世界而我們便是在這屬靈爭戰中,保羅所言仍然言猶在耳:“最後,你們要靠主的大能大力,在他裡面剛強。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使你們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為我們的爭戰,對抗的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和天上的邪靈。(弗6:10-12)難怪我們總是處於衝突和掙扎之中,因為我們正在面對著持續不斷的屬靈爭戰,以免我們忘記這一點並試圖“扮演上帝”!因此,我們必須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基督精兵們前進,齊步向戰場走吧!(下期待續)

主僕,
李耀全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