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3-24, 2019
陳榮基傳道

我們一家從香港來到溫哥華的時候,大兒子只有14歲。在他的世界裏,最重要的就是朋友。在香港,他有很多朋友,能夠促膝談心的也不少。他的學校生活和教會生活都非常精彩。他是一個敢言、活躍的孩子。他在學校團契當團長,又主動帶領同學返自己的教會。在香港,他的世界很美好。來到溫哥華,由於文化的衝擊和語言的障礙,無論在學校,在教會,他都找不到朋友。他努力嘗試融入, 但不成功。他思念香港的一切,他的心情變得鬱悶。說到尾,離開香港來加拿大生活不是他的選擇。

我太太的心情也好不到那裏去。她掛念在香港的父母,家人,朋友和教會的弟兄姊妹。再者,溫哥華的秋天,也真的叫人沮喪。太陽伯伯不到 5點就收工,6點已經天昏地暗。初到貴境的我們,在思鄉情緒和夜長日短的雙重打擊之下,心情變得煩躁不安。一家四口,只有小兒子的心情還算可以。

家務,在沒有工人姐姐的日子,往往變成父子之間的衝突導火線。我也記不起是什麼雞毛蒜皮的事情,只記得大兒子令我心情不爽,我就決意要教訓他。他傍晚要到Riverport 去參加一個空軍學員(Air Cadet) 的活動。我叫他自己想辦法,因為我決意不開車送他去。

倔強又沒有朋友可以幫忙的他,就一個人從我們在 No.5 & Williams Road 的家,一直步行至Riverport 的保齡球場。在又黑又冷的路上足足步行了40分鐘。回來時也是一樣。只是環境更加黑,天氣更加冷。

我是一個冷血的父親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回想當時的決定,我感到內疚,後悔和羞恥。 因為,我實在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去拒絕開車送他。我的決定反映出我的小氣,我的不成熟。我讓我的情緒支配了我的理智。我讓我的怒氣蓋過了我對兒子的愛。我讓魔鬼的殘忍勝過了上帝的寬容。我得罪了我的兒子,我得罪了愛我們一家的上帝,我犯了罪。*

我相信上帝對所有父親最基本的要求包括兩方面:供應和管教。無條件供應孩子的基本需要是我們的天職,有需要時用合宜的方法去管教孩子是我們的責任。 但是,當我們利用“供應者”和“管教者”的身份,以拒絕供應或者苛刻管教, 去操縱孩子的行為,甚至宣洩自己的情緒時,我們已經陷在罪中。

*為這事情,我已經向大兒子道歉,並且得到他的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