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05-06, 2016
汪詠梅傳道

         最近我在以斯帖團契帶領查經,查到《約翰福音》最後一章,時逢中國發生一起基督徒律師因替教會維護權益被迫在電視臺公開認罪悔過事件,不由地對彼得三次不認主以及耶穌三問彼得愛主之心有了更多的反思,在其中看到神的主權、神的信實、神復活更新生命的大能。

基督徒常常將彼得三次不認主當作一件負面的事情來看待,然而我們有沒有想到,即便在這樣一起負面事件當中,神仍然有他奇妙的計劃,仍掌管王權?也許,神藉彼得的軟弱保守了彼得,使他將來能夠在聖殿、在公會受審時、在外邦人哥尼流家中見證主。神也藉彼得三次不認主,讓他清楚地看到自己對主的信心和委身不足。在“最後的晚餐”上彼得曾在主和其他門徒面前誇口,“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我就是必須與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但在提比哩亞海邊,當耶穌問他,“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可能指其他門徒]更深嗎?”彼得不敢再誇口。耶穌頭兩次都是用的“愛”字在希臘文中是ἀγαπάω,指的是人對神的一種特別敬虔的愛,而彼得三番回答“我愛你”用的都是 φιλέω,指的是朋友之間親密的關係。彼得仿佛在承認:主啊,你知道,我對你的愛沒有達到我應當有的那個層次,我對你的愛還只停留在朋友之愛的階段。

耶穌藉三問彼得愛主之心、三番託付牧養群羊的責任,恢復堅固了彼得的信心,神的信實和大能在此顯明。儘管彼得三次不認主,主並沒有撇棄他,而是在提比哩亞海邊重新確立他對彼得的呼召——得人如得魚。那位在大祭司的使女和僕人面前三次不認主的彼得,當復活後的耶穌告訴他,他將來要為主殉道時,義無反顧地跟從了主。在《馬太福音》16:18,主耶穌宣告:“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使徒行傳》記載的教會歷史證明,神的預言沒有落空。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