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07-08, 2015
李耀全牧師

上週主日學,我教的是「迦拿婚筵」的故事,當中主耶穌對祂母親馬利亞說的一句話:「我的時候還沒有到」(“My time has not yet come”) (約2:4),意義深重!當時馬利亞的關注乃婚筵還未完結,但酒已用盡,客人意猶未盡,令主人家面臨極大尷尬、極其丟臉。雖然耶穌應祂母親的要求,行了把水變酒的神蹟,但表示這並非祂的事,原因並不是祂不關心祂母親所關心的,乃是祂有更大的事 (使命),等候適當的時候實踐,而祂常把這使命放在心頭。另,路加記載,耶穌早在十二歲時,與父母上耶路撒冷過節,之後沒有隨他們回去,反而留在聖殿聽道。事後耶穌對祂母親說﹕「……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2:49) 其中,「我父的事」即耶穌被父差來世界要完成的救贖與福音使命 (約3:16) 。其實主在往後的教導中清楚說明:「我來了,是要羊 (人) 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b)

在迦拿婚筵的記載,耶穌所言的「時候」乃是約翰福音主題之一,在約翰福音出現共九次 (2:4, 7:30, 8:20, 12:23、27 ﹝2X﹞, 13:1, 16:32, 17:1),而在這裡首次出現。「我的時候 (hora) 特別是指耶穌離世歸父 (13:1)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這「時候」包括耶穌受苦 、死亡 、復活 、升天。在約7:30和8:20,「時候」也包括了耶穌被捉拿 和死亡。在約12:23 和17:1,「時候」包括人子得榮耀 (復活和升天)。總括來說,頭三次都說耶穌的時辰未到,後六次則說時候已到。事後孔明,在此耶穌對母親的回答顯然在提醒她:祂是在天父安排的時間行事,一直等待那時候的臨到;耶穌最關注乃祂道成肉身的使命與目的,而祂要專心跟隨父神的時間表去完成祂來世救贖人的使命。

我們一直以「活出使命人生、建立使命教會」作為我們教會的主題與目標。到底我們有沒有效法主耶穌那種堅定不移的「使命感」?又從神的角度看我們的「時候」、「時間」、「時機」 (timing) ?像主那樣,在任何情況都是按照父神的時間表行事呢?我們看事情,究竟是從自己的角度,還是從神的角度呢?我聯想到傳道者所言:「祂 (神) 使萬事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3:11)。主啊,求祢使我們明白祢賜我們的「使命」,並教導我們按祢的心意與「時候」,忠於所托。阿們!使徒保羅亦提醒我們,神是信實的。他說﹕「我深信那在你們中間開始了美好工作的,到了基督耶穌的日子,必成全這工作。」(腓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