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5-26, 2017
汪詠梅傳道

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三個月,神吩咐摩西讓會眾送禮物來建造聖所。雖然以色列人的禮物都來自埃及的擄物,是神讓他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所得,神沒有向他們徵收建造聖所的費用,而是說:“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From every man whose heart moves him you shall receive the contribution for me.)換言之,神說:誰心裡有感動,願意參與這項聖工,你們就可以接收他的奉獻。

看重人的內心,這是神一向的宗旨。《撒母耳記上》16:7說:“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在《以賽亞書》29:13,神譴責以色列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馬可福音》第十二章記載了一個窮寡婦的奉獻:眾人都往銀庫投錢,很多財主往裡面投了若干,一個窮寡婦來只投了兩個小錢。寡婦微薄的奉獻深得主耶穌的稱許,他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使徒行傳》第五章講述了一個反面的例子: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夫婦看見大家都賣田產房屋,奉獻全部所有給教會,也隨之效法。他們賣了田產,卻私自留下一部分價銀,謊稱將全部收入帶到了使徒的腳前。這對狡詐的夫婦被聖靈擊打,幾小時內相繼身亡。

保羅在奉獻問題上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各人要照著心裡所決定的捐輸,不要為難,不必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7)。我們的周圍永遠存在有需要的人,教會也永遠有各樣事工需要支持,我們怎樣才能成為一個捐得樂意的人?我想,唯一的途徑是參與事奉。在事奉中我們會深切體會到真實的需要,神的靈會在裡面感動我們,讓我們有一顆樂意奉獻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