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8/29

親愛的列宣家弟兄姊妹:

在上文「不要自欺欺人:領受、實踐和忠於主道(上) 」,我們看了「1. 領受主道」(雅1:19-21) 。在本文我們將討論2. 實行主道(22-25) 及3. 忠於主道(26-27)

  1. 實行主道(22-25)

聽道者與行道者的對比,明顯而甚有啟發性地以照鏡子後的動作說明,因為神的話就像一面鏡子。一個只聽而不照所見的人,就只是像從鏡子裡瞥了一眼自己,其後忘記了他在鏡子裡所看到的,或者沒有對他所看到的情況採取行動。

相比之下,聖經的實行者是那些“凝視(仔細查察,peers into (examine)神完美自由的法則並將注意力集中在那裡的人,不會成為一個健忘的受眾,而是將所領受的付諸實踐的人。”(1:25英文新譯本)結果他得到了祝福。

我注意到雅各將聖經稱為“使人自由(liberty)全備的法則(perfect law)”,因為律法的功能不是限制我們的自由,反而是釋放我們。耶穌基督親自用這些話教導我們:“持守我的教導,你就會知道真理,真理會讓你自由”(約8:31-32)。

故此「實行主道」首先是誠實地檢視自我的實況後採取修正的行動,不可自欺欺人。然後修正行動必定要按神「全備的法則」,即是神所默示的聖經。保羅教導我們說:「16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面,都是有益的,17 為要使屬神的人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提後3:16, 17) 原來神的話語有益(profitable)於「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還可以装備我們成為更完整(complete) 屬神的人,完成各樣的美事。這正是真「自由」的美好的成果。

  1. 忠於主道 (26-27)

真正“虔誠”(religion)的人是能夠藉著控制自己的舌頭,也就是控制自己的說話來表明對神話語的持守。我們必需要「用愛心(love)說誠實話(真理,the truth)」,或「要在愛中過誠實的生活,在各方面長進,達到基督的身量。」(弗4:15)  這便是「忠於主道」,我們要表裡一致,言信一致。

“虔誠”(religious)可能僅僅意味著值得欣賞但最終“毫無價值”,僅有外表的儀式或儀式上的實踐,這可能也是自欺欺人(誤導或誘導了自己的心)(1:26)。保羅這樣描述這類人:他們“有敬虔(godliness)的形式(外貌),卻否定敬虔(godliness)的能力(實意)。”(提後3:5)

相比之下,在神面前“純潔無玷污”的信仰/宗教首先是在行動上,關心那些處於不利地位或受苦的人,其次是在品格上,使自己不沾染世俗(1:27) ,缺一不可。真正的“宗教”(religion)不僅僅是膚淺的宗教信仰或儀式主義。因為真正的“敬虔”(godliness)是活出基督的真正品格,就是具有同情和正直的心。

如上文,我所祈求的就是:願我們都成為神的道的領受者和行道者。讓我們不要“自欺欺人”!

主僕,
李耀全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