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4-15, 2016
汪詠梅傳道

最近我在主日講道分享《使徒行傳》19-21章,看到保羅上耶路撒冷一方面是聖靈的旨意,另外一方面聖靈也啟示他以及先知、門徒前方等待的是危險,保羅最終選擇順服聖靈的旨意,到達耶路撒冷。

弟兄姐妹們常常問一個問題:我如何知道神對我的旨意,或者,我如何知道神對我的呼召?首先我想說的是,神對我們的呼召不是偶然、突發奇想。創造我們的神對我們有他的旨意,他也比我們更清楚、更愛我們自己,他知道這個器皿適合做什麼、什麼對於這個器皿是最好的。其次,無處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也在我們的人生中親自預備,讓我們有朝一日有能力接受他的呼召。神對我們的呼召不是空降,他一定在我們的人生路途留下點點痕跡,最終讓我們看到一個清晰的畫面,明白這是我要走的方向,是神對我人生的目的。

發現神對自己的呼召歸根結底涉及到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需要在神面前長時間安靜地禱告。一般說來,發現自己的呼召有這些因素可以參考:1、聖靈在你心中的感動;2、你的恩賜,或者說特長;3、你所走過的道路,換句話來說,神對你一路的帶領;4、你所處的當下的環境。當然,最重要的是,神自己會一步一步地帶領,把你帶到一個境地,讓你發現走到這一步是順理成章、理所當然,是神對你的人生或人生的這一階段最好的安排。

神對我們的旨意從不隱藏,神會借助各種各樣的人和事讓我們明白他對我們的呼召。神也將我們接受這個呼召所要付出的代價清楚地陳明在我們面前,神給我們自由,讓我們考慮代價,然後決定是否跟從他。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7-39)願我們每個人發現了神對自己的呼召後,都願意遵從神的呼召。因為,他是我們的創造主,我們的好處不在他以外,他的慈愛比生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