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心聲 2024.12.07/08
周力行牧師
榮耀
「榮耀」這詞彙在聖經中頻繁出現,但它的深度遠超過我們的理解。論到神的榮耀,我們常會聯想到祂的光輝、威嚴、聖潔,以及祂的作為。然而,榮耀不僅是外在的光輝,也包括神內在的完美屬性、全然的權能和威嚴。榮耀代表的是神的全能、聖潔、智慧和真理的彰顯,是祂一切屬性的總和。神的榮耀是無可比擬,是祂獨一無二的屬性。
我們需要認識的是,一切的榮耀都屬於神。神的榮耀不僅體現在祂的創造和奇蹟中,也體現在祂對我們的愛與拯救中。神清楚告訴我們:“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把我的榮耀歸給別人,也不把我當受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賽42.8) 這句話表明,神的榮耀是獨一無二的,祂不容任何人、任何事物與之分享。
然而,人卻常有一種自然傾向,那就是爭取榮耀。這種傾向自亞當夏娃以來就可見一斑。撒但就是以神的榮耀誘惑夏娃:“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並且你們必像神一樣,知道善惡。” (創世記3:5) 撒但用這樣的話語誘惑夏娃,讓她渴望像神一樣擁有定善惡的權能和知識,自己能夠取代神的位置。換句話說,就是自己也有與神同等的榮耀。
日常生活中,這種獲取榮耀的誘惑常常不自覺地出現。在取得了一些成就,或是得到稱讚時,人的內心難免會有一絲興奮的情緒。在不同環境下可能會不自覺地把自己放在焦點,期待別人的認同和讚美。然而,聖經告訴我們,所有的榮耀最終都應該歸給神。無論是我們的成功、才華、還是努力,都是神賜予的恩典,並非我們自己憑著能力所得。
尼布甲尼撒王的事件給予了強烈的警示 (但4章)。這位巴比倫君王因為自己的偉大成就自傲,並且說:“這大巴比倫城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造作我的京都,為顯我威嚴的榮耀嗎?”( 但4:30) 然而,神立刻對他施下懲罰,使他失去理智,像野獸一樣過了七年。七年期滿,他恢復了理智,就認識到“他[神]的統治永無窮盡,他[神]的國度直到萬代”,並且宣告神的榮耀 (但4.34-37)。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我們更應該時刻警醒,避免觸犯神的榮耀。耶穌教導門徒:“你們小心,不要在眾人面前行你們的義,讓他們看見;如果這樣,就得不到你們天父的賞賜。”(太6.1) 因此,一切的行善或服侍,都不應帶有任何想要被人看見的動機。若心中帶著“我想被稱讚”的意念,就不是全然為神,也有為一己的榮耀。這樣的動機會使我們錯過真正的祝福,並且讓我們的行為失去神的心意。
信徒應該時刻謙卑,把一切的榮耀歸於神。所有的成就並不是我們自己努力的結果,而是神的恩典在我們生命中的彰顯。保羅提醒我們:“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這不僅僅是指那些重大的事,也包括每一天的生活,甚至是最平凡的吃喝,都應該出於對神的敬畏,至終目的就是要榮耀祂的名。作為基督徒,我們的生命應該是神榮耀的見證。當我們謙卑自己,把神的榮耀放在首位時,我們的生命就會被神的光照亮。
親愛的弟兄姊妹,有一位牧者曾說:「若有人在事奉神的時候不敢觸碰神的榮耀,那就沒有什麼事情是神不能透過這人成就的了。」甚願在事奉以後,人們的記憶裡只有神的恩典,沒有你我的影子。
「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