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7-18, 2018
陳榮基傳道

我的外公外婆是傳道人。我的母親一歲的時候喪父,九歲的時候喪母,自此成為孤兒,只有一位比她大十年的哥哥與她相依為命。我是母親頭生的兒子,她特意請她的哥哥為我起名。我的舅父為我起名為榮基,就是榮耀基督的意思。

我自小頑皮,喜歡駁嘴,恃着一些小聰明,讀書不過不失。上了中學,上堂不專心,喜歡發白日夢。時間全花在唱歌,辯論,追女仔的事上。成績差勁,考不上大學。工作了四年之後,奇蹟地考上香港大學,攻讀法律。這實在是神給我的第二次機會。1989 年畢業,實習兩年之後,於1991 年正式成為事務律師。1993 年開始在自己的律師樓工作,一直到2012年離開,進入維真學院修讀神學。

記得在我21歲生日的時候,我的主日學老師送給我一本聖經。她在內頁寫了馬太福音6:33, 提醒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從那時起,這金句便成為我人生的方向舵。神不但在事業上恩待我,更賜給我一位秀外慧中,溫柔大方,信仰認真的好太太。我同穎儀(Winnie)於 1994 年結婚,1997 年生了大仔信謙(Justin),2000 年生了細仔樂謙(Shawn)。我們一家生活愉快,姻親關係良好。在公司我努力工作,在教會我殷勤事奉。在別人眼裏,都算是一位稱職的基督徒。

就在2008 年8 月7 日晚上7點左右,穎儀同信謙乘坐的的士發生交通意外。穎儀頭部撞破擋風玻璃即時昏迷,信謙左腳大腿骨折斷。醫生告訴我們穎儀能否甦醒是未知數,而甦醒的時間和甦醒之後的情況(特別是她的思考以及記憶能力)更加不能確定。當晚九點左右,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外面的走廊,有二、三十位弟兄姊妹懇切為穎儀禱告。就在一片愁雲慘霧之際,聖靈卻感動我,要我開聲讚美神。最初我有點猶豫,但最終也順服聖靈的指引,請求弟兄姊妹同我一起開聲讚美神。翌日早上11點左右,穎儀從昏迷中甦醒過來,神把她從死蔭的幽谷救了出來,保存了我們的家庭。

感謝神!雖然穎儀對意外的過程和之後一天的事情都記不起來,她的思考以及記憶能力都是正常的。她的左手手腕骨折,需要做手術。之後兩個月,穎儀和信謙都要接受物理治療。雖然過程艱辛,他們總算捱過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