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2-23, 2018
李耀全牧師

在這一季,我們以「各人都行自己看對的事」作為思考個人和教會更新的障礙。這句話是士師記的結語:「在那些日子,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都行自己看為對的事。」(士21:25《新譯本》)。不同的版本如下:《和合本》的翻譯乃「各人任意而行」”In those days Israel had no king; everyone did as they saw fit.”(NIV);”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Everyone did what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ESV)

士師記緊隨約書亞記,該書的結語乃「約書亞在世的日子,和約書亞死後,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一切事的長老還在世的日子,以色列人都事奉耶和華。」(書24:31)。可惜到了士師記,引言如此說:「以色列人行了耶和華看為惡的事,去事奉眾巴力;他們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跟從別的神,就是他們周圍各族的神,敬拜他們,惹耶和華發怒。」(士2:11,12)「行了耶和華看為惡的事」在士師記出現了一共7次(2:11; 3:7; 3:12; 4:1; 6:1; 10:6 及13:1),而在整本聖經(舊約)出現了47次之多,其餘在歷史書(40次),有離開神的王,最後是西底家王(耶52:2)。換言之,有王與否,以色列人與他們的領袖(士師/王)都犯同樣的罪–「行了耶和華看為惡的事」。這些人有甚麼共同點呢?

  1. 忘恩負義。他們都把神的拯救與恩典忘記到一乾二淨。他們沒有承先啟後,繼往開來。我們是否也在安逸中一樣完全忘卻了神過往的眷顧與祝福?
  2. 離棄真神。他們都刻意由跟隨事奉耶和華轉向追從假神(巴力),不但不敬拜真神,卻選擇敬拜假神,與拜假神的人同流合污!我們是否已離開神,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神?我們對神的敬拜是否只是留於表面?
  3. 任意妄為。他們眼中只有自己,唯我獨尊,憑己意而行。他們行事為人的標準不再是以神的話語與祂絕對的標準,乃是自我中心地按自己的標準與看法,就是「行自己看為對的事」,也不是尋求滿足神的旨意。我們是否按己意行事?到底神在我們的心中有何地位?
  4. 專行惡事。行了耶和華看為惡的事」指的並不一定是殺人放火之類的罪。它亦可指不合神心意、自我中心、不聖潔或不討神喜悅的事。昔日以色列人的惡事為拜巴力。我們今日的「巴力」是誰?是甚麼?

讓我們各人都行耶和華看為善、看為美的事–先尋求神的國度和祂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