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8-19, 2017
李耀全牧師

(上期:到底「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你的手」是甚麼意思。我們真的可以「移山倒海」嗎?結論是:我們絕對相信禱告的力量,但我們的禱告必需按神的心意和旨意。)

《我以禱告來到你跟前》這一首歌曲是道出一個願跟隨主的信徒之心聲。一方面承認自己的軟弱,但另一方面倚靠主的力量。一幅美麗的圖畫在我們眼前展現,就是一個小孩緊緊抓著父親有力的手,緊貼著父親走上艱辛之路,心裡戰兢,但又因與父同行,恐懼全消,充滿信心與勇氣。

有人認為「搖動你的手」就是操控神,要神作自己不能作的事。若然,這絕對不是正確的態度,我們並不是與神討價還價,要神償我心所願、我心所欲!但若這首歌曲是學習像小孩子一樣單純,以赤子之心抓緊主的手,學習順服神,跟隨神,這正正是主所教導,是主所喜悅的。當然像親子關係一樣,神不一定「每一次」都按人所求行事(參上文),乃是憑主至高的旨意。

在改革宗經典《威斯敏斯特小教理問答》(Westminster Smaller Catechism) 有關禱告的答問 -“禱告是奉耶穌的名,又認自己的罪,並誠實感謝神諸般的恩賜,向神祈求心中所願,而又合乎神的旨意的事”。故此禱告一定是尊主為大,禱告以神的旨意為重心。

那麼懇切的禱告是否能改變神的心與旨意呢?從寡婦與審判官的比喻(路18:1-8),主耶穌說:「…難道神不會為晝夜呼籲他的選民伸冤嗎?難道神會耽誤他們嗎?」(路18:7) 主還稱讚類同懇切祈求的寡婦「這種信心 」(路18:8) ,故此懇切有信心的禱告本身不是錯誤的。這比喻的教訓乃指出懇切的禱告讓我們更明白信心的重要,更確認神是公義而垂聽禱告的!

從摩西為百姓請命懇切的禱告導致神「改變初衷」(後悔)而不把他所說的禍降在他的人民(百姓)身上(出32:14)可見神是垂聽禱告的。但神改變初衷是用不同的方法調整實行祂的審判給百姓機會悔改,又同時兌現神自己的應許,因為至終神不能與祂的位格與本性背道而馳,神仍然是滿有慈愛與公義,兩者都是並存兼備的。從人的理解,的確神已改變初衷,但至終神仍忠於自己有祂絕對的主權。

希伯來書的作者論到神如何起誓保證他的應許如此說:「…照樣,神定意向那些承受應許的人,更清楚地表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用起誓作保證。這兩件事是不能更改的,因為神是決不說謊的。因此,我們這些逃進避難所的人,就大得安慰,抓緊那擺在我們面前的盼望。」(來6:17, 18)。就讓我們帶著童心 (child-like heart) 和順服的心學習信心的禱告,「…那就是我的得勝」。